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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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前城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在银川检察机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全市检察机关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一是压实责任推动工作开展
院党组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经常性听取专班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后续工作。各专班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坚持能动履职,注重提炼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抓好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派驻+巡回”检察优势
各派驻检察室要认真履行派驻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老病残”在押人员和涉民营企业在押人员羁押情况的摸排工作,发现无羁押必要或者不宜继续羁押涉企人员线索并移交有关单位审查。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纳入巡回检察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巡回检察,重点监督在押人员“一会两通”权、未成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管场所整改落实。
三是发挥数字赋能监督的作用
充分利用减刑不当检察监督模型发现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和涉民营企业有关线索,对于拒不履行或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财产性判项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罪犯,在“减假暂”案件办理中从严审查。对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涉单位犯罪负责人建议监狱依法提请减刑、假释,让其更快回归社会恢复生产经营,更好配合涉罪单位履行财产性判项。加强对判处拘役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技术人员“回家权”的监督,让其定期回家处理家庭和公司事务,维持企业正常运转。